苏州市彩香实验小学校2025年9月(第2批)公开招标意向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学校采购信息,根据《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将苏州市彩香实验小学校2025年9月(第2批)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如下:
编号 | 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采购预算 (万元) | 预计采购月份 | 是否专门 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 是否采购 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 | 备注 |
1 | 学校2025-2026学年社会实践活动采购代理 | 2025-2026学年度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 16 | 2025-10 | 是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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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现邀请符合条件的相关采购代理服务单位积极报名。
一、报名资格条件和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与本项目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如三证合一只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上述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经核验无误、满足报名资格条件后方可参加本项目采购。
二、报名截止时间。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30(节假日除外);
2.材料递交地点:苏州市彩香一村三区十幢南。
三、产生办法。
1.报名单位必须为三家以上且要符合上述条件。
2.在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单位中抽签产生1家采购代理服务单位,根据采购方的须知完成2025-2026学年度学校学生社会综合实践活动采购服务工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联系人:基老师 联系电话:0512-687036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