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校园动态 >> 学校新闻 >> 正文

关于落实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2021-09-02 作者:校长室 点击:

关于落实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

广泛了解社情民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情况,根据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通知要求,现就落实满意度调查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调查时间及内容

调查时间为2021年9月1日至10月20日。调查内容围绕2021年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重点,聚焦教育公平、教育质量、政府治理、总体评价等方面。

二、调查对象及问卷类型

问卷调查对象涉及3类人群:社会人士教师学生(幼儿园只涉及到社会人士、教师)。根据被调查对象和调查重点的不同,各类问卷的内容各有所侧重。

三、调查方式

调查依托“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实施,调查对象扫描“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如下),选择“关注公众号”。进入该公众号界面后,点击首页底部“互动平台”菜单,选择“政府履责情况调查”,进入问卷填答。填答人提交问卷和问题举报后,将自动上传至系统后台,以保证调查过程公正、问卷结果和问题举报内容保密。



(中国教育督导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上一条:告家长书

下一条:2021秋季开学温馨提示

12

学校简介

彩香实验小学创办于1983年,1993年,根据金阊区教育局安排,学校在菱塘新村建立分校,到1998年,在谈家巷建立又一分校。之后,学校统一规划部署,将学校分为三个校区:本部校区(菱塘新村)、西校区(彩香新村)、东...

苏州市彩香实验小学校[版权所有] 苏ICP备 06058648号   学校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彩香一村三区   监督举报电话:68703596       监督举报邮箱:szcxsyxx@163.com

扫一扫分享